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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纷纷点赞《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 2022-11-03来源:掌上梅州

  在公共场所大声播放手机视频或者音乐、随地吐痰、深夜飙车炸街、未成年人小区内骑车追逐……这些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交通秩序、社区秩序等方面常见的不文明行为,出现在《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类文明行为反面示例中,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条例》的出台和实施,让文明行为有“法”约束、有“章”可循,得到市民广泛点赞。

  有章可循 规范行为

  “文明不是小事,从小就要培养。有了这个《条例》,可以更好地约束我们的行为。”梅江区伯聪学校教师萧淑英说,《条例》列出了“负面清单”,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清楚地知道要如何规范自身的行为。在马路上不乱按喇叭,在斑马线礼让行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花草树木;不说脏话,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宠物狗主人处理好便溺物等内容,都在《条例》中有所体现,这些都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大家一起行动起来。

  平远县大柘镇黄沙村是一个以村规民约塑造文明乡风的村落,当地形成了村民支持率达95%以上的《村规民约》,有力敦促村民遵章守纪,滋养文明乡风。《条例》的出台,让黄沙村党支部书记何琼英和村民们有了更多感悟。何琼英说:“《条例》对乡村风貌不文明行为作了规范,这对我们未来优化《村规民约》很有帮助,能够更好地引导乡亲们深化文明理念,促进文明行为,让村庄更加文明,村民更加遵规守约。”

  “《条例》里涉及的行为规范覆盖面广,给市民作了一个具体的、能落地的指引,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市民管雅嫦说,针对占用汽车公共停车位、校园上下学时段接送小孩的家长乱停放交通工具等难点痛点问题,《条例》也进行了专项引导。相信《条例》实施以后,会给梅州带来一个全新的风貌。

  以身作则 践行文明

  《条例》对维护医疗秩序作了基本规范,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优化工作和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安全风险防范,提升医疗和服务质量。这让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谢坤清颇有感触。谢坤清说:“今年以来,我们在门诊大厅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医保报销、入院办理、用药咨询等项目,还规范了无障碍设施、母婴室的有效使用和志愿者服务,切实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谢坤清还表示,如《条例》提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遵守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规定,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希望患者及其家属文明就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

  “作为一名文艺志愿者,我较关注的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方面的内容。文艺志愿服务有利于文明风尚的引领,我们要恪守正道,自觉承担起新时代的使命任务,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艺志愿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慰问演出、辅导培训、文艺支教等志愿服务形式,身体力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动更多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共同树立美好生活新风尚,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文艺志愿者彭爱琼如是说。

  “《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推动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学生丁琳说,作为一名“00后”,她对《条例》中提到的“传承客家文化”尤为关注,“日后我也会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将《条例》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同时充分利用好自己的专业所学,讲述好客家非遗故事,传承和弘扬好客家文化。”

 


编辑:古九平 审核:温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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