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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查处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案件
发布时间: 2023-08-09来源:广东扫黄打非

  近日,梅州市查处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梅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上级案件线索转办,反映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游戏《XX传奇》涉嫌无版号运营和防沉迷违规。市“扫黄打非”办立即协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开展核处工作,经文化执法部门查明,该公司自2023年4月至6月,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XX传奇》且未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3年7月,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责令删除《XX传奇》游戏全部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21.03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对该公司运行《XX传奇》游戏的实际负责人余某某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梅州市践行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案件,有力打击了网络游戏企业防沉迷违规和无版号违规运营行为,对全市网络游戏运营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节选)

  第二十七条: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第一百二十七条: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编辑:古九平 审核:温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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