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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份!蕉岭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4-19来源:南方+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和权利,离婚也并不影响你们携手做好合格父母,让孩子享受完整亲情。”蕉岭法院审判法庭里,法官一边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一边谆谆叮嘱道。

  近日,蕉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原来,林某与丁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女。婚后丁某长期嗜酒,脾气暴躁,未承担起家庭责任,对小孩亦缺少关心和照护,双方经常因此而发生争吵。2024年3月,林某起诉至蕉岭法院要求与丁某离婚。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夫妻双方均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一致确认婚生女小月由林某抚养,并就财产分割、丁某行使探望权的时间及方式等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孩子仍是你们的孩子,不要因为此次纠纷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俗话说夫妻分手孩子苦,心灵创伤无法补。离婚后,你们对孩子的爱更不能缺位。男方虽然未随女儿共同生活,但对女儿要更多地给予关注、关心及适时的探望。”在作出调解书后,承办法官对林某和丁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从“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对二人再三叮嘱,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两人均表示,今后在孩子的教育抚养上,会放下芥蒂、耐心沟通、相互配合,尽心尽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据悉,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蕉岭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进一步引导离婚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在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的同时,持续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为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成长环境。

 


编辑:古九平 审核: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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